中新网5月28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表示将积极配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工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理顺医药价格体系,完善补偿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以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卫生部近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2009年以来,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和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大力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建立了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网上采购平台,并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修订《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再次强调集中采购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细化了技术要求。《工作规范》还要求在评审药品时,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采用科学评价办法,选择“质优价廉”药品。文件近日将下发执行,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进行。
二、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
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今年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并落实相应补偿机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努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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