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虫药是能将肠道寄生虫杀死或驱出体外的药物,驱虫药可麻痹或杀死虫体,使虫排出体外。一般常根据寄生虫的种类,选择药物。使用驱虫药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家长可定时带孩子去医院化验大便,确定有无寄生虫,是哪种寄生虫,并有针对性地用驱虫药。因为有的驱虫药对多种寄生虫有效,有的只对一种寄生虫有效。切勿自认为孩子有虫,盲目服驱虫药,以免影响孩子健康。
二、驱虫药一般在空腹时服用。可在饭后两小时服用,这时胃肠食物已基本排空,药物易与虫体充分接触,驱虫效果更好。油脂、酒精可增强驱虫药的吸收,加剧药物毒性反应,故服用驱虫药前1天及当天要禁食油腻食物并戒酒。如果服药前1小时食用适量酸醋,有助于虫体的驱除。如果服药后较长时间不排便,应适量服些泻药促便排出。
三、服药剂量要适量。剂量不足,虫体没有被麻痹,驱不出来,如果虫体受到药物刺激出现游窜,易引起腹痛、肠梗阻和胆道蛔虫等。剂量过大,还易中毒而损害肝脏。因此,要避免常服或过量服用驱虫药。肝、肾功能不全、脾胃虚弱、急性发热的儿童应慎用或禁用驱虫药。
四、用药时,注意观察不良反应。如左旋咪唑(驱钩蛔)、甲苯咪唑(安乐士)、阿苯达唑(肠虫清)等咪唑类广谱驱虫药,极少数患者在服药后10-40天逐渐出现缄默少动、情感淡漠、思维抑制、记忆力障碍和计算力锐减等精神呆滞症状,有的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国内曾发生一例服用两粒驱虫药导致半身瘫痪的。因此有咪唑类驱虫药过敏史或家族过敏史者慎用该类药物,应向医师说明。
五、两岁以下的幼儿慎服驱虫药。两岁以内的幼儿肝肾发育尚不完善,药物会伤害幼儿的肝肾,因此应慎用驱虫药。
六、孕妇患肠道寄生虫病时,如果病情不重,可待产后再治疗。如需驱虫,可选用广谱抗蠕虫药氟苯达唑,毒性小且不需同时服泻药;也可选用驱蛔灵,因为该药麻痹虫体后不会引起强烈的肠蠕动,较安全。孕妇尤其是怀孕早期,应慎用驱钩蛔、噻苯咪唑、丙硫咪唑、抗虫灵等驱虫药,因为有的可致胎儿畸形,有的对肝肾有较强毒性,有的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等消化道反应,易导致流产或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