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信药监局后起诉云南白药
“一开始,我要求很简单,妇女经期使用活血的云南白药产品确实存在风险,应及时对说明书进行修改。”陈高磊子说。
3月30日下午,云南白药代表致电陈高磊子称,经公司专家论证和领导商议,一致认为陈高磊子的病和云南白药药厂没有关系,不负担任何责任。同时,要求陈高磊子及其群友注意自己言行,厂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几次三番的电话联系,陈高磊子称自己被云南白药一再承诺,而这些承诺从来没有兑现过。“有一种被他们戏弄的感觉”。4月3日和7日,几位群友到老百姓大药房拉横幅、展板在药店门口静坐抗议。
一个关键问题:“女性经期究竟能否使用活血化淤产品?”
湘雅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妇科教授表示,活血化瘀的中药不仅有抗凝、抗栓的作用,还可能扩张血管、加速血液流动,可能会造成月经量过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医学教授坦言,中医学博大精深,云南白药是中医药品精华中的精华,是国家保护药品。但是中医讲究的是“辨证论治”,所以也不排除个体差异导致个别不适反应。
因为云南白药系国家保护药品,配方属保密。有着活血作用的云南白药在女性经期能否使用,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没有哪个专家、教授愿意站出来明确表态。
在经历了与零售商、生产商协商无果后,陈高磊子选择了向药监部门反映,并将自己情况以邮件形式发给了陕西省药监局和国家药监局。
4月21日,陕西省药监局回复陈高磊子:您提到让厂家修改药品说明书,即增加经期慎用的内容,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件事要在科学实验和论证的基础上,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审批。另外目前我国在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后造成的损害方面还没有规定,这需要国家来不断完善解决。
接着,陈高磊子一纸诉状将生产商云南白药和零售商老百姓大药房告上法院。5月24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将在6月28日开庭开庭审理。
国家保密配方的云南白药
据悉,1902年,云南名医曲焕章创制云南白药。1955年,曲家人将“云南白药”秘方献给了云南省政府,次年国务院保密委员会将该处方、工艺列为国家保密范围。此后,国家医药管理局将云南白药配方、工艺列入国家绝密。1988年,卫生部针对“云南白药”相关问题下通知,其中点明“确保‘云南白药’机密,严禁巧立名目,变相泄露、使用‘云南白药’秘方工艺。”
不难理解,修改说明书,与公开配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4月11日,自称云南白药法律顾问的何军代表公司对陈高磊子郑重说明:第一,云南白药没有不相信陈高磊子用了他们的药,也没有不相信对身体损害。第二,公司没有组织和指使任何人在博客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第三,希望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这件事,愿意给当事人以人道主义经济上的帮助。因修改说明书很难,何军提出变通建议,在以后的介绍和销售时友情告知经期慎用。并会转告公司,出于对女性安全的角度,经研究院同意后云南白药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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