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报道,卫生部日前表示,要将医用氧统一纳入药品管理体系进行严格管理,并将于近期开展医疗机构医用氧专项检查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要内容。
近日,卫生部对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予以全国通报。卫生部要求,要将医用氧统一纳入药品管理体系,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有关规定,保证医疗质量。卫生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国医疗机构医用氧以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活动,并将其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要内容之一。
据介绍,今年4月,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郴州市儿童医院)使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被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经调查,2006年1月~2010年3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向未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合格证的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购买氧气共计49067瓶,其中由该公司自行罐装的氧气30832瓶,并将违规购置的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用于临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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