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我国,关于药学专业人员的分类至少有以下几种:药师、药剂师、临床药师、执业药师、从业药师、驻店药师。其中,药师、药剂师和临床药师属于专业技术职称,是国家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分类;而后3种则属于准入性的执业资格,是政府为规范职业秩序,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技术性强的药学专业实行的人员准入资格控制,是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必备条件。
药师、临床药师
“药剂师”和“药师”是一个意义上的两种称呼,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包括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中的一种,一般多存在于药品使用单位如医疗机构中。由于在我国有中西医之分,药剂师也被分为西医药剂师和中医药剂师。
药剂师是指接受系统高等药学专业教育,具有扎实的现代药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对本职业有深刻认识,承担医疗机构药剂技术工作的专业人才。药剂师负责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进行药物配置、分发工作及药学信息收集、药学教育、药学研究工作。担任药剂师者,须受过高等药学学历教育。
临床药师是指接受过系统高等临床药学专业教育,具有扎实的现代临床药学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同时具有医学及其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包括医疗文书知识与技能,具有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实践,以及研究与实施合理用药的知识与技能,承担医疗机构临床药学技术工作的专业人才。
临床药师的主要职责包括: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协助并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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