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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级评估或借鉴央企绩效评估办法
www.yongyao.net  2010-7-2 15:23:59  来源:医药经济报   责任编辑:cq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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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将缓解药价虚高

新医改推行一年以来效果不甚理想,特别是新医改的目标——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看病贵”的问题提出一年后,以“天价芦笋片”为代表的药价虚高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在此情况下,发改委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进一步降低虚高药品价格,而修订《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就是四项措施之一,此次《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出台后旨在对药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调控,从而终结药品流通的暴利时代。

为了遏制外资药的“超国民待遇”,我国应规定大医院所用的非专利药必须包含国内品种,由于大医院是高价外资药的主要市场,这样一来,外资药品价格和市场份额会有所下降。其次要规范医药的招投标环节,本身在同等条件下药品的招标要采用“价低者得”的方法进行,但是高价药的高利润、高回扣让药品的招标环节成了“价高者得”,而外资药又是高价药的主流力量,因此从这两方面来规范有助于缓解药价虚高的现象。不过由于这样的操作方法将损害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能否有效实施都是未知。

从现在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商务部制定的医药流通行业标准以及《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依然是一些纲领性、原则性的文件,其提出健全行业标准、鼓励有规模的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以及号召实行标准化统一配送提高效率等等方面的政策依然只是在宏观上的提法,要真正实现上述提法,还需出台更为详尽的配套文件,届时其新的变化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流通产业何去何从

商务部在整顿医药流通行业时主要力求解决以下4个问题:首先是明确在医药流通行业中的职能划分;其次是进一步淘汰医药流通行业中的规模小、效率低、管理差的企业;第三是加大医药流通行业中的监督力度;第四是树立一个长远的目标和方向,以真正建立并完善医药流通行业标准。

从商务部此次的四点规划来看,医药流通企业还是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加大创新力度。一些小的医药流通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从而在市场上立足。当然,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是必需的。

而对于标准本身来看,商务部应出台对于第三方医药物流的鼓励政策,因为第三方医药物流无论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还是在物流经验以及专业的管理技术和人才方面都拥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将药品的流通交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将会显著提高药品的流通效率。这样有助于药品企业专注于自身的发展、升级改造,而无需担心物流这一块的运作,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除去硬件标准之外,医药物流企业需要考虑更多的软件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打破原有的观念、树立正确的物流观念;加强医药物流的人才培养,人才是发展医药物流相当重要的一环,如果人才培养的瓶颈不能突破,那么医药物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医药物流的发展,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这些支持包括税收的优惠、减免以及先征后返的政策,返还的税金可以作为医药物流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等。

这些医药流通相关标准的出台从小的方面来说,有助于药品流通企业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从大的方面来看,有助于我国整个医药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医药流通行业标准的明晰也将使各部委及下属部门的工作划分更为清晰,规避了之前各部委因为职能划分不清晰而造成的“谁也不管”、“出了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的尴尬局面。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随着新医改的推进以及国家各项政策的出台,未来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将出现“马太效应”;另一方面,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也对医药流通企业的信息管理、现代物流能力等软硬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此次新医改将成为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快速提高的契机,可以预见,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深入,未来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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