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是一次深刻的产业革命,对医药流通企业来说不可避免地有一个阵痛的过程,但不可否认,深化基本药物集中配送必将促进医药商做大做强。
2010年,我国拉开了具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序幕,湖北省从2月1日起正式在37个县(市、区)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基层版)集中采购及配送实施方案。根据《湖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暂行办法》、《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送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过对投标配送企业统一评价,确定了10家省级配送企业和16家区域配送企业。基本药物集中配送对湖北省医药商业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和长远性的影响。
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现有2500家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开展试点的占30%左右。相关部门表示,湖北省在2009年底完成试点地区的基本药物配送,2011年初步建立包括全部基层医疗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20年前将建立全面实施覆盖全部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体系。同时,公立医院改革也将通过试点后逐步、全面推开。医疗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是今后医药商业又一次崭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是一次深刻的行业革命的阵痛,深化基本药物集中配送必将促进医药商业做大做强。
配送企业考量标准
本次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方案,对配送企业实力的衡量指标有8个,分别是企业规模、经营品规数、配送网络及覆盖能力、物流条件、执业药师数量、医疗机构认可度、信誉等级、公益捐赠等(详见附表):
从采购企业评审标准分析:
1.衡量企业综合实力的重点因素是:物流条件、企业规模、配送网络及覆盖能力、经营品规数等4个指标,共占80分。
2.在物流条件中:现代物流因素占10分,仓储面积占10分,配送车辆10分,表明配送的规模和现代化程度。
3.配送网络中:子公司数量占8分,表明对企业配送网络、市场覆盖能力进行了重点要求。
4.企业规模中:主要衡量注册资金、销售额及纳税额。注册资金是表明企业资金大小、销售额表明经营大小、纳税额是表明贡献大小,表明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方向。
另外,从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方案中了解到,对配送商遴选客观评定指标体系因素包括:经营规模、仓库面积、纳税数额、执业药师数量、往年中标品种数量、现代物流能力、配送车辆、信息化水平等8项。经营实力(经营规模、仓库面积、纳税数额)占55分,现代物流(现代物流能力、配送车辆、信息化水平)占20分。也对配送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现代物流水平进行了重点衡量。
其他各省相关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入围条件,也大都包括以上因素。从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过程中,可能判断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医药配送企业发展导向的宏观规划,也就是: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做广网络、做现代物流、做经营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