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不良反应定义为: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药物的副作用、药物的过敏反应、药物继发感染(或二重感染)、毒性作用、致畸作用。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理作用的关系,药品不良反应一般分为两类:A型反应和B型反应。A型反应为药品本身药理作用的加强和延长,一般发生率较高,容易预测,死亡率也低,如阿托品引起的口干等。而B型反应与药品本身的药理作用无关,一般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在具体病人身上谁会发生,谁不会发生难以预测,有时皮肤试验阴性也会发生,如青霉素的过敏反应等。
近年来国外一些专家把一些潜伏期长,用药与反应出现时间关系尚不清楚的药品不良反应如致癌反应,或药品提高常见病发病率的反应列为C型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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