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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引发的过敏怎么办
www.yongyao.net  2010-8-6 15:17:44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责任编辑:lingling198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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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也叫药物变态反应,是因用药引起的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是一类不正常的免疫反应。免疫反应 的异常,无论是过强或过弱,对身体都是不利的,会引起一系列的病变;由药物引起的这种情况就是药物过敏。常表现为皮肤潮红、发痒、心悸、皮疹、呼吸困难,严重者可出现休克或死亡。

药物过敏的临床表现

药物过敏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可以属于任何类型的变态反应,而在不少情况下,是多型变态反应的综合。

1. 药物热

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称为药物热。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它的特征如下:

* 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如果是再次用药,则由于人体已经被致敏,发热可迅速发生。再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因为发生的快,容易联想到与用药有关;而首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由于间隔时间长,患者往往不认为与前次用药有关,或者根本想不起用药史,这就给诊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 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C,甚至40。C以上。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

* 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

2. 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疹样等。有一类固定性药疹,其特点是由同一药物引起的皮疹,每次发作都发生在同一固定部位。初起为红色,以后逐渐转为黑褐色,很难消退,或甚至终生不退。引起这类皮疹的药物主要有酚酞(通便药),巴比土类(镇静药),磺胺药,重金属盐(如铋剂,锑剂),砷剂等。但多数药物疹的形态不具特异性,也就是说,不能根据药物疹的形态来确定致敏药物。

3. 血清病样反应

血清病是首次应用血清(如马血清)制剂,经过10天左右发生的一种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淋巴结肿大, 关节肿,肝脾肿大等。

因注射异种血清而发生的血清病一般临床表现较轻,常为自限性。随着体内血清水平的下降,通常在3~5天后急性症状消失,其它症状随后也逐渐缓解。

由于化学治疗剂和抗生素的问世,现在需要应用血清制剂治疗的病已限于有数的几种。但是非血清类制剂也可通过类似的机制引起这些临床表现,特别是合成药物。因此也把这类病称为血清病或血清病样反应。

4. 其它系统性损害

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可引起全身性损害,如过敏性休克,血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呼吸系症状(鼻炎,哮喘,肺泡炎,肺纤维化等);消化系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肝损害(黄疸,胆汁郁滞,肝坏死等);肾损害(血尿,蛋白尿,肾功能衰竭等);神经系损害(偏头痛,癫痫,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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