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疼痛处理 (good pain management,GPM) 是近年来倡导的镇痛治疗新观念,惟有强调规范化才能有效提高疼痛的诊疗水平,减少疼痛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一、疼痛的规范化处理原则
( 一 ) 明确治疗目的 缓解疼痛、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其中包括身体状态、精神状态、家庭、社会关系等的维护和改善。
( 二 ) 疼痛的诊断及评估
1. 掌握正确的评估方法
疼痛 = 第五生命体征,将疼痛视为第五生命体征体现了对疼痛治疗的高度重视。临床上对疾病的评价和记录要求客观、准确、直观。便捷。对患者的初始评价内容包括:
(1) 疼痛病史及疼痛对社会、职业、生理和心理功能的影响。
(2) 既往接受的诊断评估方法、其他来源的咨询结果和结论以及手术和药物治疗史。
(3) 药物、精神疾病和物质滥用史,评估合并疾病或其他悄况。
(4) 有目的地进行体格检查。
(5) 疼痛程度评估。
由于疼痛是一种主观感受,因此在进行疼痛强度的评价时应始终强调患者本人才是叙述自身疼痛的专家。任何人,包括经治医师和护理人员都不能主观臆断,越俎代庖。应该尊重患者评价和表达自身疼痛强度的权利。
2. 定期再评价
关于再评价的时间间隔,不同诊断、不同疼痛强度、以及不同治疗计划都有不同要求,但一般来讲,对慢性疼痛患者应该每个月至少进行 1 次评价,内容包括治疗的疗效与安全性 ( 如主观疼痛评价、功能变化、生活质量、不良反应、情绪的改善 ) ,患者的依从性。如果患者接受强阿片类药物治疗,还要注意观察患者是否有一些异常行为,例如囤积药物、多处方等,以防止药物的不良应用。必要时可请专家协助鉴别。而严格实施阿片类药物治疗与管理原则往往可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 三 ) 制定治疗计划和目标
规范化疼痛处理的原则包括:有效消除疼痛,最大程度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把疼痛及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到最低,全面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规范化治疗的关键是遵循用药和治疗原则。
控制疼痛的标准是: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3或达到0;24小时内突发性疼痛次数<3 次;24小时内需要解救药的次数<3次。国外也有学者提出将睡眠时无痛、静止时无痛及活动时无痛作为疼痛控制标准。
治疗计划的制定需要考虑疼痛强度,疼痛类型、患者的基础健康状态、合并疾病以及患者对镇痛效果的期望和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要重视对不良反应的处理,镇痛药物与控制不良反应的药物应合理配伍,同等考虑。决不能等患者耐受不了时才考虑处理。此外,在疼痛治疗过程中,不能忽视对心理、精神问题的识别与处理。
( 四 ) 采取有效的治疗
包括采用多种形式综合疗法治疗疼痛。一般应以药物治疗为主,除此之外还有非药物疗法。药物疗法的主要镇痛药物为对乙酰氨基酚、非甾体抗炎药和阿片类药物。
对于中、重度慢性非癌痛患者,采用其他常用镇痛方法无效时即可采用阿片类药物。
对于需要使用强阿片类药物的慢性非癌痛患者,可以参考国内专家制定的以多瑞吉为代表的《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南》。辅助药物有抗抑郁药、抗惊厥药、作用于兴奋性氨基酸受体的药物、作用于α2肾上腺素能受体的药物以及作用于 NMDA 受体的药物。
对于癌痛患者,应遵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三阶梯镇痛原则。非药物疗法可在慢性疼痛治疗全过程中的任一时点予以使用。可供选用的方法有外科疗法、神经阻滞疗法、神经毁损疗法、神经刺激疗法等。药物疗法与非药物疗法宜结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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