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昨日公布第二批调整加价率的362种中标药品价格,加上前期公布的5675种,共有6037种药品规格将从9月1日起不同程度降价。不过,记者日前探访一些社会药店却发现,有的药品进医院的中标价比药店的零售价还贵,简单解释一下:药品进公立医院前先通过全省招投标,确定一个中标价,在中标价基础上加15%即为医院的最高零售价格,可如果中标价本身就比社会药店的零售价还高,那么药价再降又能降到哪儿去呢?
9月起6037种药品规格降价
上月底公布的一批,加上昨天公布的一批,9月1日起,我省将有6037种药品规格降低最高零售价格,总体降价幅度接近一成。
在我省药品集中招标办法中明确规定,“公开招标采购的药品范围,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量比较大的药品即每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单个药品。”这也意味着,招标药品的降价将涉及到许多常用药品。
记者在物价部门公布的表格中挑选了一些常用药品,如0.5g*24粒一盒的感冒灵胶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最高零售价格降至15元,降了1.3元;0.5g*36片薄膜衣型的江中健胃消食片最高零售价5.5元,降了0.96元;0.35g×120粒规格,广西灵峰药业生产的金鸡胶囊最高零售价36.2元,降了3块多;长春普华制药产的近视乐眼药水,也从48.2元降到了44.3元。记者近期曾在省中医院通过电子触摸屏查询了部分列入降价范围的药品价格,比如六味地黄丸标价是12.6元,9月将降至11.6元以下,中美史克产的布洛芬目前标价16.5元,9月后最多将只能卖15.2元了。
降价原因是因为加价率降了
据介绍,9月1日起这一大批中标药品价格降低,其原因就是一个:药品加价率降低了。
目前,我省县及县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大多数都是从我省统一进行的药品集中招标中标药品目录中选择的。在全省集中招标时,药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将通过协议确定一个中标价格,而所谓的加价率就是指中标药品进入医院后,医院可以在中标价基础上上浮的最大幅度。比如进价100元的药品,加价率15%,在医院的最高零售价即为115元。
当前我省市场上的药品,根据管辖级别、价格高低,执行着不同的加价率:属于国家发改委定价的药品执行15%的加价率;江苏省物价局管理的药品则分价格高低,中标价在10元及以下的加价率35%,10.01-50元的加价率25%,50.01-100元的加价率20%,100.01-500元的加价率15%,500元及以上最高加价额不超过75元。
从9月1日起,我省除廉价药之外的所有中标药品加价率统一为15%,这也意味着所有100元以内的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都将小幅降低。
奇怪:有些中标价比药店零售价还高
药价又降了,这已是从国家到地方药品的第N次降价。虽说许多患者都觉得,看病贵的状况还是依旧,可是仅就9月要降价的这6037种药品而言,降价的账都明明白白公布出来了,的确是件好事。
然而,记者日前走访了南京一些社会药店却发现,不仅在我省公布的药品中标价格表中,大部分药降过价后,其零售价仍然高于社会药店的标价,甚至某些药的中标价本身就比社会药店的零售价还贵。
在位于南京市汉中路上的一家大药房,记者看到美国爱尔康产的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标价27.5元,而在我省集中招标中其面向公立医院的中标价格却达到33.95元;还有比如成人型的惠菲宁口服液,在我省集中招标中的中标价是15元,可是在药店才卖14.8元。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要不就是药店亏本卖药让利,要不就是药店拿货的进价比我省的中标价要低。到底是哪一种情况呢?面对记者的疑问,相关药店的负责人比较谨慎,不愿多言。另一方面,物价部门有关人士则表示,中标价不是物价局定的,物价局所做的只是严格按加价率计算出最高零售价格并监督医院执行。
记者发现,大多数降价药品,即使在降价后,其最高零售价仍高于目前一些社会药店的售价。比如湖南诺迪制药产的丁酸氢化可的松,在药店卖19.8元,降价后医院最高零售价为22.5元;西安杨森的多潘立酮口服液,在药店卖12.8元,9月后医院的最高零售价为13.9元;江苏康缘的六味地黄软胶囊,药店的售价是30.9元,降价后医院的最高零售价格为31.4元……
对此,一些有经验的市民想出的应对方法就是,在医院看病拿处方然后去药店拿药。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各大医院都实行了信息化管理,医生看完病会开出一张电脑打印的处方单,如果你觉得药太贵,大可以不在医院拿药,自己去药店里配药是更划算的选择。
- 2010.03.17
- 2010.01.29
- 2010.02.22
- 201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