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想当幼师将不再受限制。昨天,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发出通知,正式删除《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中,“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工作”的规定,这意味着肝炎病毒携带者将来在从事幼教工作中将受到同等待遇。
记者从部分幼儿园了解到,目前各幼儿园在招聘教师时都会要求教师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只有拿到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北京第一幼儿园园长冯惠燕表示,按照之前的规定,一旦在体检中检查出有肝炎病毒携带者,一律严禁上岗。同时,幼儿园每年还会对所有教职工进行体检,如果查出身体有任何不符合体检标准的教职工,将要求他们离岗治疗,康复后方可回到岗位。目前,幼儿园还没有接到正式关于教师体检标准调整的文件,冯园长表示,拿到文件后一定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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