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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浩茶油:"我们错了! "9批次产品致癌物超标
www.yongyao.net  2010-9-7 10:45:41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t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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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应完善食品召回相关规定

本报北京9月6日电 (记者左娅)在企业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的过程中,应该以什么方式、在多大范围内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专家表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对此均无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也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应当根据食品召回级别,在最多不超过3日内,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但应如何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专家表示,召回企业是只需在企业网站上发表声明,还是应当在媒体刊登公告?《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都没有明确规定。这是在实践中发现的食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的一个重要漏洞,很可能让企业钻了“空子”,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来论:瞒报岂能带来真稳定

如何维护稳定?问题食品畅通无阻端上百姓餐桌,就有稳定吗?侵害公众知情权、健康权,就有稳定吗?在权利意识高涨、信息日渐透明的今天,捂出来、瞒出来的稳定,实际上是一座“休眠火山”:表面上看很“稳定”,但积累了一定的能量,就难免会“爆发”,造成更大的不稳定。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真正的稳定,应该是以公开透明的态度,加强事前监管、强化事后问责。如果监管部门把自己放在公众的对立面,把公众的合理诉求当成“不稳定”的原因,把隐瞒当成维稳手段,那是站错了位置、用错了方法,也是忘记了自己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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