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破难题
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国医药对外贸易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有许多发展难题,难以满足新医改形势下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亦较难适应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主要问题有:
一是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依然较弱。我国医药产品、技术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普遍缺乏品种创新与技术创新,产品出口仍以初级、资源类产品为主,低附加值产品占总出口60%以上。现有医药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利润增长渐显乏力,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医药企业相比差距明显,基本上处于国际分工合作的低端,没有真正在国际上叫得响的品牌产品,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特别是“两高一资”产品,以牺牲环境货币为巨大代价,将污染留在国内,而仅赚取微薄利润,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愈加受到威胁。
二是我国医药出口市场秩序亟待规范。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取得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均可经营药品出口。我国药品出口尚未实现规模经营,不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而且企业间为争夺市场份额,不惜低价竞销,从而导致除少数品种外,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几乎没有定价权与议价权,造成了较为混乱的出口经营秩序。加之近年来针对中国医药产品的质量安全事件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发生,“中国制造”的国际信誉遭遇挑战。
三是面临愈加严峻的国际监管环境。医药产品事关民众生命健康,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国家在与其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均实施了严格的技术和行政监管,我国企业面临愈加严峻的国际市场准入障碍。如欧盟中医药立法即将正式实施,将对我国中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四是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常陷于被动局面。近几年来,随着跨国医药公司大量专利产品专利到期或即将到期,我国企业在仿制过程中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而出现的纠纷与冲突频发,造成极为被动的局面。这其中,除部分企业故意所为外,不少是对国外专利保护制度或暗藏的玄机缺乏了解所致。此外,一些国内企业尤其是中药和生物医药企业在开展对外合作的过程中,对自身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核心工艺、专利技术等被窃取或商标遭抢注的现象亦屡有发生。
五是国际对华贸易救济措施不断增加。我国遭遇的第一起反倾销案和反垄断案均发生在医药行业,中国医药企业已成为国外对华采取贸易救济的重点目标。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不少国家因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出于维护本国企业利益的考虑,加大了对中国制造产品特别是低端医药产品的限制,对华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明显增多。其中主要集中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上。2006~2010年6月底,共发起反倾销调查案10起,涉案产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青霉素工业盐、葡萄糖酸钠等,涉案的国家也从传统市场向新兴市场扩展。此外,还有1起对华反垄断调查案等。
总的来看,“十一五”期间,整个医药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得到了全面夯实,绝大多数预定目标已经完成,从而为“十二五”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前提。
- 2010.08.16
- 2009.12.30
- 2009.08.12
- 2008.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