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10日对15所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进行处罚通报,分属太原晋中运城三市辖区内的15所医疗机构均受到警告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其中太原中亚中医专科医院被吊销神经内科专业诊疗许可;太原市第七人民医院皮肤科、山西中医学院白癜风研究所门诊部、太原市双塔中心医院和运城市夏县徐和诊所受到停业整顿一个月的处罚;晋中天玺医院、运城市眼科医院、运城民生泌尿专科医院和夏县秀东中医肝病专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撤销。
据介绍,日前,太原晋中运城三市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广告监测发现,太原中亚中医专科医院、太原市第七人民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白癜风研究所门诊部、太原市双塔中心医院、太原中医气管炎专科医院、晋中天玺医院、运城市眼科医院、运城民生泌尿专科医院、运城市盐湖区妇幼保健院、运城市盐湖区中医医院、运城恒昌中医冠心病专科医院、盐湖区红运皮肤病门诊部、运城市盐湖区九针医院、夏县秀东中医肝病专科医院、夏县徐和诊所等十五所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违规。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太原市卫生局、晋中市卫生局、运城市卫生局及相关县卫生局分别对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
另据了解,自6月6日开展打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以来,这是该省第四次对多家医疗机构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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