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外孙呕吐、腹泻,到南岸康平医院看病,没想到医生手写的处方单字迹非常潦草,就跟天书一样,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昨日,家住南岸区江南大道23号的赵大爷向本报投诉。
幼儿生病进医院
八十岁的赵大爷称,曾外孙王瀚一岁零四个月,由于是四世同堂,一家人把这个小宝贝视为掌上明珠。9月29日,孩子有些轻微呕吐、腹泻,次日家人就把他送到南岸区政府附近的康平医院就诊,又是抽血化验,又是打针输液,花了150多元。10月1日,孩子的病情不见好转,又到康平医院继续输液。10月2日中午,孩子病情恶化,不仅呕吐、腹泻加剧,还出现精神萎靡等。
家人随即把他送到市儿童医院,仅输了半天液,病情就得到控制,现已基本康复。
处方单子难辨认
“康平医院医生开的处方单,完全是鬼画桃符,根本看不清药品名及剂量,拿去咨询其他医生,他们也不认识。你们看嘛。”赵大爷说,特别是9月30日出具的处方单,英文和中文都分不清。
就此,记者采访了康平医院办公室熊主任。他说,给小王瀚开处方的是一位老医生,由于多年养成的习惯,的确字迹潦草,加之病人一多,字迹更难分辨,但药房药师能识别,绝不会抓错药。今后,他们会提醒医生尽量把字迹写工整。如果赵大爷对此有异议,他们可以重新用电脑给他打印一份清楚的处方单。
可向医院方投诉
熊主任还说,该医生的处方单之所以难辨,一方面是汉字字迹潦草,另一方面使用了很多英文缩写,如NS表示盐水、GS表示糖水、VIT表示维生素、ATP表示三磷酸腺苷等。“按相关规定,这些英文缩写是可用的,不存在违规,也不是医院为防止病人去外面买药,而故意采用的代码。”他说。
南岸区卫生局业务科一周姓工作人员称,处方单字迹潦草难辨,的确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权,这是不允许的。但这与处方用药出错、剂量使用不当等有区别,目前尚无明确的处理办法。患者遇此,可当面向医生提出异议,若医生不加以改正,患者可直接向院方或主管部门投诉。记者韩毅
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楚
《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如下规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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