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6月11日被开具了“死亡证明”的死者,一个多月后的7月20日又“住”进了医院,还办理了住院手续。昨日,有读者向记者举报,仪征市真州卫生院院长董志和的父亲因病去世后,董院长竟给老父亲办理了住院手续,骗取医保金。记者从国内某知名网站上,也看到了举报人发的帖子及网友的跟帖。昨日,记者赶赴仪征,采访核实这起颇为蹊跷的“死者复活报销”事件。
卫生院院长:工作疏漏,对自己是个教训
举报人称,2009年春节后,董志和的父亲董明秋因老年性痴呆等病症在真州卫生院住院,当年6月11日因老年性痴呆、脑梗塞去世,医院当天就开具了死亡医学证明书。时间过了一个多月,2009年7月20日,董明秋又莫名其妙地“住”进了医院,“入院登记”手续上有医生联系人,病区为一病区,交款合计3727.84元。
昨天,记者来到仪征市真州卫生院,找到了当事人、该院院长董志和。说明来意后,董志和接受了记者采访。记者出示了举报人提供的董明秋《死亡医学证明书》存根复印件,以及董明秋死亡后在真州卫生院的入院登记表复印件,董志和过目后表示这两份材料真实、有效。
“但这里面存在误会。”董志和告诉记者,他的老父亲去年初因为老年性痴呆住院,当时已经83岁了。住院期间因为年龄大,老年痴呆,常常夜里闹着要回家。住院半年多时间,在医院正常用药,这中间断断续续回家,有时在家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的。在家治疗时也需要用药,一些常规的药物,有时候相关医生不在,自己就在医院打欠条,把部分药物从药房借出来。因为工作忙,忘记及时还上了。董志和说,去年6月11日老父亲去世后,自己的大哥来医院结账,结清了父亲在医院产生的费用,但大哥不知道这部分药费的钱,“事隔一个多月后,医院药房催要这部分钱,我这才想起来,赶紧用现金将所欠的费用共计3700多元结清了。因为涉及到医保报销,不得已补办了住院手续。”
“这个事情对我个人,对医院来说,都是个教训。”董志和表示,不仅自己,医院医生护士也可以“借药”,借走后结清费用会拖延一段时间,实际上这一块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漏洞,也是规章制度所不允许的。星期一的职工大会上,他向职工通报了这件事,并提出从他做起,从医院临时借药,2天内必须结清费用,决不拖欠。而对于“骗保”一说,董志和觉得无从谈起:“3700多元药费,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两千多块,我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这么做。”
卫生局长:“骗保”不成立,批评不可少
昨天,记者找到仪征市卫生局局长尹伟。尹伟表示,举报人也向他们反映了情况,局里也专门派人去真州卫生院进行了调查。调查后局里认为,董志和的做法涉嫌违规,他们对此进行了严肃批评,但“骗保”一说并不成立。
尹伟说,他们明确规定不允许医疗单位干部职工从药房借药,但因为图省事等因素,这一情况在部分医疗单位仍然存在。卫生局已经对董志和这一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公开批评,也督促全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杜绝管理中的疏漏,严格把关。
医保部门:继续调查了解,给举报人一个交代
昨天,仪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姚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他们的调查,真州卫生院院长董志和补办住院手续,3727.84元的费用共计报销了2686.43元。“在‘借药’这个环节上,我们认为医院的内部管理还是有问题的,有些医疗卫生单位职工医保卡没有带,违规借药,药房也不规范操作,不及时催要,就容易造成问题。”姚主任说,下一步,他们还将进一步调查了解,核查当事人是不是从药房借药了,这些药是不是确实用在了他父亲身上,等情况查清了之后,会在第一时间将结果通报举报人。而如果这些药没有用在当事人父亲身上,报销费用必须无条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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