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供应
针对断货抬价 供应不及时,由供货企业担责
明年4月起不得采购电子监管网以外药企的基本药物
意见内容 由确定的基本药物供货企业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并由供货企业对药品质量和供应一并负责。将药品配送环节让渡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分工的作用来实现药品及时配送,这是《采购机制》的一个创新。
政府将主要通过监管和服务来确保基本药物及时配送到位,方便可及。在监管上,明确药品配送的责任主体,通过合同进行约束。基本药物一旦出现供应不及时等问题,由供货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服务上,建立非营利性网上集中采购平台。有关部门利用集中采购平台对药品交易和供应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分析药品采购、使用和回款情况,一旦出现不及时供货情况,迅速协调处理,避免出现基本药物断供、缺货的情况。2011年4月1日起,各省(区、市)不得采购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统一标识的企业供应的基本药物。
新闻背景:药厂心理“想抬价,先断货” “想抬价,先断货。”一些药厂销售经理透露,“药厂和经销商抬价的惯用伎俩还有断货,特别是一些短缺的、生物制剂类药品。出厂价可能才几块钱,市场售价十几块钱,断货一阵子后重新上市,可以抬高到一两百块钱。”
针对地方保护 采购结束3日内应公开接受监督
要求各地要坚持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
意见内容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采购结束3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采购数量和中标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卫生部备案并抄国务院医改办公室。鼓励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基本药物采购过程,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各地要坚持全国统一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
新闻背景:部分地区招标“地方保护” 2009年11月6日,福建省出台的《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定:“本省医药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含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经过企业及药品资质审查合格的,申报的价格不高于同类药品入围价的,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直接入围挂网。”
此外,规定中还明确,“每个确标单位按药品通用名、质量层次、剂型各确定1家生产企业入围,但福建省的企业同等优先。”
保质量
针对价低质劣 质量不达标企业进“黑名单”
采购要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
意见内容 基本药物采购要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在采购环节,鼓励各地采用“双信封”的招标制度,即在编制标书时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企业同时投两份标书。经济技术标书不仅要对GMP(GSP)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历史情况、电子监管能力等体现药品质量的指标进行评审,还要评比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行业排名、市场信誉等综合实力指标。只有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淘汰质量和信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
在监管环节中,供货企业要将供货的药品样品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抽验,必要时将抽验样品与备案样品进行比对,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
在处罚措施中,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旦出现恶意压低价格、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等行为的企业,采取清除出全国药品招标采购市场的处罚措施,通过严厉的监管措施有力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严格诚信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对违反合同、出现质量不达标、不按时供货等违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实行严格的市场清退制度,逾期不改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全国任何药品招标采购。
新闻背景:一些地区招标只求低价,不求质量 “很多地方都不看厂家不看品种,要想参加招标,先砍价15%~20%,砍完了还要再往下谈,毫无科学性可言。”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在了解了多省区的招标情况之后叹道。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的“赛斯平”主要用于抗移植排斥反应,2009年,该药品以增补品种身份进入了浙江省基本药物目录,但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和很多省份招标的态度一样,浙江省内也规定,要进入招标就必须先降价15%。该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由于单品种招标,对销量的影响还不明显,但他担心的是,一旦明年使用范围增大,影响必然迅速显现。
“不同品种不同成本的药品,必须统一降价15%,这个科学依据究竟是什么?我真的很不理解。”他向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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