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调查发现,很多人对艾滋病感染者呈现不宽容、不接纳的态度,企业管理人员对艾滋病感染者就业表现出更为严重的排斥心理,艾滋病就业歧视归根到底缘于恐惧和无知,目前我国公众对于艾滋病知识仍需扫盲——
特别报道
艾滋感染者遭遇就业“冷暴力”
“企业要制定促进艾滋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落实国家对感染者的关爱政策。为感染者公平地提供就业机会,不歧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员工及其家庭……”在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时,国家预防艾滋病宣传员濮存昕代表200家企业在北京发出倡议:拥有强大社会资源的企业,有责任在防治艾滋病这一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问题上,让社会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12月2日举行的“抗击艾滋病企业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上,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副部长尹力表示,“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社会歧视现象依然普遍存在,特别是对艾滋病携带者的就业歧视严重”。
艾滋病学专家、社会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公众对于艾滋病传播途径等知识仍需扫盲,社会对于艾滋病的歧视归根到底缘于恐惧和无知。
感染者难跨就业壁垒
事件
11月30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际劳工组织公布了《我国艾滋病就业歧视现状及其应对策略研究》,在针对艾滋病感染者就业现状的调查中发现,很多人对艾滋病感染者呈现不宽容、不接纳的态度,企业管理人员对艾滋病感染者就业表现出更为严重的排斥心理。
“虽然,社会大众知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但是依旧心存疑虑,很多人对艾滋病感染者存在不宽容、不接纳的态度。”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艾滋病项目负责人武汝廉告诉记者,一项“对艾滋病感染者就业态度的调查”中显示,1000名受访者中,只有47.7%的人肯定了感染者平等就业的资格,而48.8%的人认为不应该允许其平等就业。
与此同时,企业管理人员对艾滋病感染者参加就业表现出更为严重的排斥心理。在一项总数200人的企业管理人员调查中,130人(总数的65%)认为不应该允许感染者平等就业,一些人则表示,即使艾滋病感染者能够正常工作,他们也不会雇用这样的“患严重疾病的病人”进入企业。许多企业发布招聘广告明确要求:“无艾滋病等传染病史”。这些都明显反映出现阶段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就业歧视。
相对于许多感染者在求职中被歧视,还有许多已经就业的感染者被解雇、被剥夺晋升或培训的机会。
2009年《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14.8%的受访者由于感染艾滋病被解雇,另有16.7%的人被迫改变工作,3.8%被拒绝提升。而在另一项调查中,因感染艾滋病而失去工作的员工竟高达89.47%。
还有很多人被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受到同事的议论、拒绝和排斥,在工作中、社会生活中被边缘化,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
在一项针对企业职工的调查中,53%的受访职工表示“不会选择和艾滋病感染者一起参加娱乐活动”;50.6%的职工表示“不会和艾滋病感染者握手”;80.8%的受访职工表示不会购买艾滋病感染者生产的任何商品。
有关人士表示,领导、同事的区别对待,态度的冷漠,言语上的拒绝,往往使艾滋病感染者不堪重负,最终“自动”选择离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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