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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回应面粉增白剂“缓刑一年”:有必要设过渡期
www.yongyao.net  2010-12-30 13:14:26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t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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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过氧化苯甲酰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001年10月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油学会联合65家大型面粉加工企业,联名递交“关于修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的建议。

●2010年7月

卫生部办公厅对全国政协提案答复中提到,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已审查同意注销过氧化苯甲酰。

●2010年9月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面粉增白剂”依然被列入面粉处理剂。

●2010年12月

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稿,拟从明年12月起禁用面粉增白剂。

- 焦点

面粉增白剂安全吗?

回应:限量内使用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过氧化苯甲酰,俗称面粉增白剂,是一种粉末状固体,主要用于各种单体树脂合成的引发剂、化妆品助剂、橡胶硫化剂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可以作为面粉处理剂、漂白剂使用,添加限量为每公斤0.06克。

上述负责人称,按照批准的使用限量和使用范围,面粉增白剂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其表示,该结论有充足的科研数据,并且是经过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专家组评估后得出的结论,现在除欧盟外,大多数国家均允许使用,使用量还高于我国现行的允许使用量。

记者长期关注此事中也发现,主张取消面粉增白剂的专家,普遍认为尽管面粉增白剂未被发现有急性毒害,但加在面粉中长期食用未必是件好事。其还原产物苯甲酸要在肝脏内解毒,势必加重肝脏负担,对肝功能障碍者的损害,有可能成为导致肝的叠加因素。

撤销为何争论十年?

回应:此前无法因“无必要性”撤销食品添加剂

很多网友认为,对撤销面粉增白剂征求意见,是多此一举,应该直接撤销。

可记者发现,撤销一种食品添加剂,有严格程序。根据卫生部今年公布实施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只有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且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上述负责人称,如果食品添加剂有安全性问题,卫生部会立即作出撤销的决定。但是按现行标准规定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所以本次拟撤销的理由是,因为面粉生产工艺中已不再需要过氧化苯甲酰,也就是说,技术上已经没有必要性。

既然已无使用的必要,为何撤销还要经历十年的争论?该负责人解释说,在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原《食品卫生法》中并没有“工艺必要性”的规定,所以,无法因为一种添加剂因没有“工艺必要性”而撤销。“现行食品安全法弥补了这个空白,并且与国际上的普遍做法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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