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获悉,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截至12月20日,通过试点工作渠道实现的器官捐献共达28例。
据悉,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南京、浙江、福建厦门、江西、山东、湖北武汉、广东、湖南等11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广泛社会宣传、教育和动员,普及器官移植知识,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宣传相关政策,提高全社会对人体器官捐献在救死扶伤、保护生命和健康方面重要性、科学性的认识,鼓励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树立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的新风尚。
在28例器官捐献中,广东实现捐献16例,天津和湖南各实现捐献4例,辽宁实现捐献2例,湖北和浙江各实现捐献1例。
据了解,中国每年有100万人进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需要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需要肝脏移植,而这其中仅有大约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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