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是新医改的热门话题。但到目前为止,取消加成的试点难以“落地”,政策难以明晰,似乎预示着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的前景难辨。在笔者看来,药品加成是时代的产物,也是制度的产物,它的取消代表的并不只是一种事物消失了,而是一个系统的变化。
医疗机构的药品加成取消后,其他的补偿性政策未落实到位,会遇到一些难题,期待政府部门和医疗工作者关注。
医院在“以药养医”中受益?受害?
在我国现有医疗卫生制度中,医疗机构收入主要包括三方面:药品(包括耗材等)收入、诊疗服务收入、政府补贴。政府为了体现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全民得到医疗保障,对医疗费用的收费标准有严格的规定,但明显滞后,收费项目明显低于成本。医疗机构要生存、发展只能利用药品收入,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以药养医”成众矢之的,百姓将“看病贵”归罪于医疗机构。而国家发改委和地方政府的物价部门是药品政府定价的规制主体,药品价格是由国家发改委或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核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中央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但在行政经费和人事任命上则需依赖地方政府,因此有些省在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影响下,在鼓励和促进各地方企业积极扩大销售,提高本地企业在药品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区域经济活力和加速地域经济增长的背景因素下,各地的价格规制部门对药品价格虚高现象往往是默认的态度。
另一方面,我国药品市场是非竞争均衡的市场结构。药品供方表现为过度竞争的格局,数量多、规模小、产品趋同,由于公立医疗机构占80%的药品份额,处在药品销售的垄断地位,药品生产、经销企业的利润主要通过医疗机构实现,自然成了这些企业的公关目标,使医疗机构成为是非之地,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正常管理和使用药品。然而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总收入近一半的事实,即“以药养医”的诟病,正说明了医疗机构是在依靠药品加成生存与发展,因此在没有明确政府投入、增加药事服务费收取的情况下就减少或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机构必然受影响。
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完善医疗手段,建高楼、买仪器,在国家对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投资有限的情况下,不少是靠银行贷款,负债经营情况也普遍存在。在医疗收费不能补偿提供医疗服务消耗的情况下,如果财政补助不合理,再实行药品零差率,负债经营或负债发展的医疗机构将无法还贷。
新医改政策的根本目标是医疗机构不受影响,患者看病费用降低。但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最终将导致患者的利益受损。社会舆论突出地宣传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使百姓认为看病难、看病贵主要由医疗机构造成,会加深医患之间矛盾。长此以往,会造成医务人员的抵触情绪。势必会造成看病贵不仅没有解决好,而进一步导致看病难,百姓意见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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