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四川:4月份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www.yongyao.net  2011-1-14 9:45:10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tgf
分享到:

记者13日从此间召开的四川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四川今年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月1日前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四川省卫生厅厅长沈骥介绍说,2010年四川省安排资金4.4亿元,基本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正常运转。同时,四川省对基本药物制度价格实施动态调整,平均采购价较国家零售指导价下降近50%,降幅居全国第三。

沈骥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费用普遍下降,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今年,四川省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政策后的补偿机制,重点落实政府兜底的财政补贴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使基层医疗机构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

据了解,2010年四川省出台了《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财政保障制度等方面的职责,当年四川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达115个、占全省63.5%。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