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将纳入社会监督,保证群众享有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环境。
记者从贵阳市卫生局了解到,贵阳市已将《贵阳市卫生局告市民书》发至各区、市、县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并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及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希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行医行为。
《告市民书》明确表示,市民在就医中发现八方面的问题,可及时向市、区、县卫生监督所举报。这八种情况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开展诊疗活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终止妊娠以及人流、引产等终止妊娠,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义诊”或打着“义诊”名义骗取钱财,其他违反医政管理法律、法规、规范的行为等。
据介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贵阳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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