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我市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
近日,东莞市印发了《东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11年,居民免费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和镇街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30元以上,到2020年,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此外,实施期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将逐步由镇街医院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将实行市属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按规定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一定时间的制度。
将部分公卫人员分流到社卫机构
方案中提出,2010年11月到2011年10月,东莞将全面启动实施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卫生部门牵头制定实施计划,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逐步将镇街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移交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根据业务的移交将部分公共卫生人员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医院保留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根据方案要求,计划到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居民免费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和镇街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期间,将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新涌医院等市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项目评估、人员培训、绩效考核、质量控制等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东莞还将实行市属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按规定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一定时间的管理制度。
在社卫机构人员方面,也将重新核定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而社卫机构医务人员的工资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执行。
- 2011.01.02
-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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