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今后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优化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环境,改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外部学术环境。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也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权利与义务对等,政府也要求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要符合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
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扶持,则主要体现在价格、税收和监管上的差异。
国家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同等待遇”。无论“亲生”还是“抱养”,一律视若己出,固然令人感动。更实在的,还是地方各级主管机关,平时多对“抱养的孩子”关爱有加,把中央政府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比如,对社会资本兴办的医疗机构,若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将免征营业税;若其税前利润用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将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些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当然,对于社会办医来说,矫情可能讨得无趣,而试图逾矩更是万万使不得。
例如说,想把营业收入用于分红或发奖金,却想让上级机关照顾免缴企业所得税,只会令双方尴尬。
同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要按照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和宗旨从事医疗服务活动,收入除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一旦依法设立,原则上不允许中途转变“非营利”的性质。确需转变的,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笔者以为,还是事先定位清楚为好,中途变更不仅增加诸多成本,对投资者形象和口碑亦不利。
“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但必须按照临床必需的基本原则为患者提供适当的服务,严禁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严禁非公立医疗机构超范围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医疗欺诈行为。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发布行为,严禁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这些规定能否不折不扣地执行,关系到其投资主体的品牌和声誉。
良好的声誉,要靠每事每人都有善念和善行,要靠每天点点滴滴地积累,而毁掉声誉,则只需一两件曝光事就能实现。
把握医疗机构运作规律
无论产药还是售药,以前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物”,而今涉足医疗,从根本上讲,医院提供的是“务”不是“物”,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才是站住脚的根本,切勿走上广受诟病的“以药养医”的老路。
把握医疗机构运作规律,具体而言,就是要“以人为本”,整合优质医疗资源。
据官方公布的数据,2009年我国私营医疗机构数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6.06%,但床位数仅占床位总数的5.19%,由此看出非公医疗机构仍以小规模经营为主。如今新政出台,将解决社会资本办医面对的诸多体制、政策性障碍,然而,进入这个特殊行业之后,投资主体和经营团队必须正视非政策性因素的挑战。
如果说,上文论述的定位是考验投资决策者的智慧,那么,接下来要持久考验的,将是经营管理团队的实力,以及医护人员的素质。
人,始终是经营的第一要素。这里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准确定位给哪个阶层的人提供他们需要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聚合一大批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有多大的能力,就办多大的事业。五部委文件明确指出,“要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与其具备的服务能力相适应。”
如果定位在给中低档医疗消费需求的居民服务,那么,投资者的最佳切入点可以是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而需要整合的管理人才,要懂得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运作的人,要招聘的医护人员也不必要求其知识、技能的高精尖,而要考察他们能否派得上用场,并且能踏得下心,吃得了暂时的苦。
为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沉到城乡基层,中央财政近期已经下拨补助资金5.5亿元。其中4.4亿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维修改造和人员培训。对社区,每个中心补助10万元;对乡镇,每个卫生院补助20万元。另外的1.1亿元也将以另外的方式用于基层。
在城市,尤其是一二线大城市,一部分居民具有对高端医疗服务的渴望。对此,很难完全依靠公立医院去满足。这对于社会力量来说,就是机会和空间。而提供高端服务,就需要高端人才,这样的人才去哪里觅得呢?
五部委文件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执业变更、人事劳动关系衔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档案转接等手续;医务人员在学术地位、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不受工作单位变化的影响。”社会力量不妨借助这些新政策,借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机会,消除高端医护人才的后顾之忧,将他们整合到旗下。
新医改提“医药分开”,但对于患者来说,不存在“无医”之“药”,也不会有“无药”之“医”。作为医疗事业的投资者,关键是拿捏好二者的关系,才好找到进入正轨的切入口。有背景优秀的医药企业对“药”再熟悉不过,如今要做的就是尽快适应“医”。
无论产药还是售药,以前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物”,而今涉足医疗,从根本上讲,医院提供的是“务”不是“物”,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才是站住脚的根本,切勿走上广受诟病的“以药养医”的老路。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目的是替政府分担提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巨大压力,体现投资人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为公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这是摆在第一位的经营目标。其后才是按照经营管理的客观规律,合法合理地实现利润。
- 2011.01.20
- 200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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