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在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五年内,山东省将把所有老年人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并将实现每年为65岁以上老人(含65岁)免费体检。
山东省委、省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制定出台了该《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山东老龄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山东省农村老年人约占全省老年人口的70%,因而农村老龄工作始终是工作重点。《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制度,免除农村老年人“一事一议”筹资义务,并将农村贫困老年人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根据《意见》要求,山东各地可采取土地划拨、收费减免、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类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托老所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
未来5年,山东省还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到2015年,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心社区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实现全省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将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生活服务,老年人只需按一下求助电话,就可在第一时间获得多样化的上门服务。
“未来五年内,山东将把所有老年人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每年还将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省老龄办主任张雪燕介绍,山东省将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提高“三无”和“五保”老年人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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