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一种陕西产的心宁片,很多厂家都在生产,它却说自己是‘冠心病特效药问世,能让支架、搭桥成为过去’,太唬人了吧?读者昨日通过本报维权热线投诉称,陕西君碧莎药业“润芯王”广告自夸过分误导患者。
3月15日又要来到了。作为负责任、有担当的媒体,我们有义务为您的明明白白消费、安全绿色消费尽心尽力,保驾护航,让您洞悉消费陷阱、明察消费黑幕。我们希望,读者和媒体的携手,将会让每一天都是大众消费者的3.15,每一次消费都是放心和愉快的经历。
如果您了解某个消费行业的黑幕,如果您遭遇了不良商家布下的陷阱,如果您想揭露各种行业针对消费者的不公平潜规则……请告诉我们,我们将派出记者调查采访,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特效药”原来是普通心宁片,有10余家企业在生产
该药在烟台报刊刊登的整版广告上,陕西君碧莎药业生产的润芯王被说成一种能治心脏病、冠心病等病症的“特效药”,还特别提到它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专治心病”“全国心脏病百万救助活动的首选用药”,而且还是“国家补贴”后的特价药。
不过记者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库,却并没有发现关于“润芯王”的任何信息。
按照广告所示该药品在烟台地区的销售地址,记者找到了这家药店,销售人员却给记者拿出了一盒“心宁片”。据了解,心宁片是一种普通的治疗冠心病的药物,十余家企业都在生产。
一位销售人员看记者对药品有些怀疑,强调这种心宁片就是广告宣传的“润芯王”,前者是药品名,后者是商品品牌名,是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库理查到了该药品的底细:这是一种品牌为“润芯王”的心宁片,除了这家公司生产,还有很多家企业在生产这种心宁片。
处方药需遵医嘱服用,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违法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数据库里,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宁片广告最新的批准文号为“陕药广审(文)第2010120500号”,有效期到2011年年底,显示为一种处方药。
烟台市药监局市场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处方药需持有医生开出的处方才能买到,一定要根据大夫医嘱来决定是否用药,但是这药品做的广告,好像心病患者都可以自行买来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指出,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也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字样,否则就是欺骗患者的违法广告。
“润芯王”多次因虚假广告被通报
为什么这么大篇幅的广告中只有药品的品牌名“润芯王”,却不愿意提及药品名“心宁片”呢?原来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宁片”早已因为虚假广告屡次被曝光。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第2期山东省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提到,在某报上出现的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宁片,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冀食药监市〔2008〕85号严重违法误导消费者的5种违法广告药品名单中,就包含有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宁片。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四)中含有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宁片(润芯王)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9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公示提到,心宁片为违法原因为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未经审批、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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