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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纯部分性发作?可分为几类?
www.yongyao.net  2011-3-16 15:59:40  来源:用药安全网  责任编辑:cq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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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部分性发作为大脑皮质局部病灶引起的发作,通常由于损害的区域不同而引起不同的表现类型,患者意识常保持清醒。部分患者可发展成为全身性发作。

1.部分运动性发作:多表现起源于局部的抽动,涉及一侧面部或肢体远端如口角、大拇指、眼睑或足趾等,有时表现言语中断;病灶多位于中央沟以前。如放电沿大脑皮质运动区分布逐渐扩展,抽搐自对侧拇指沿腕部、肘部和肩部扩展,称为Jackson发作。持续或严重的局限性运动性发作时常在发作后遗留暂时性的局部瘫痪。

2.部分感觉(体觉或特殊感觉)性发作:体觉性发作常表现肢体麻木感和针刺感,多发生在口角、舌、手指和足趾,病灶多在中央后回体感觉区。特殊感觉性发作可表现视觉性(如闪光或黑朦)等、听觉性、嗅觉性、味觉性和眩晕性(如眩晕感、飘浮感、下沉感)等。   

3.自主神经性发作:出现苍白、面部及全身潮红、多汗、立毛、瞳孔散大、呕吐、腹鸣、烦渴和欲排尿感等,很少单独出现,须注意与非癫痫性自主神经症状鉴别。病灶多位于杏仁核、岛回或扣带回,易扩散出现意识障碍,成为复杂部分性发作一部分。   

4.精神性发作:表现记忆扭曲(如似曾相识、旧事如新、快速回顾往事),情感异常(如无名恐惧、抑郁和不适当愉快感),幻觉或错觉(如视物变大、或者变小、听声变强或变弱、感觉本人肢体变化),言语困难和强制性思维等。病灶位于边缘系统。精神病发作虽可单独出现,但常为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先兆,也可继发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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