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变态反应、哮喘和免疫学会(AAAAI)年会上报告的一项随机对照试验证实,在哮喘急性加重早期使用2倍、4倍或8倍维持剂量的吸入性皮质激素在改善症状方面无显著差异,而且疗效与使用口服皮质激素相似。
在AAAAI年会壁报交流期间,特拉华州Nemours儿童医院小儿过敏/免疫科主任Ejaz Yousef 博士表示,哮喘患者的病情逐渐加重时,可根据临床具体情况给予患者口服皮质激素,但不可增加吸入性皮质激素的剂量,否则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如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等。在哮喘急性加重的治疗方面,1997年美国国家哮喘教育和预防计划推荐将双倍维持剂量的吸入性皮质激素作为口服皮质激素的一种替代疗法,然而至少已有2项研究表明,与使用安慰剂的患者相比,使用双倍维持剂量吸入性皮质激素者的症状无显著改善(Thorax 2004;59;550-6和Lancet 2004;363:271-5)。至于更大剂量的吸入性皮质激素会对口服皮质激素的需求量产生何种影响,目前还不明确。
为此,Yousef博士及其同事纳入了197例年龄2~17岁(平均6岁)、至少接受了90天吸入性皮质激素维持治疗的患儿。研究者将这些患儿随机分配至以下任意一种疗程为12天的治疗方案中:在哮喘症状加重时使用2倍维持剂量、4倍维持剂量或8倍维持剂量。在开始施行治疗方案之后,医生通过电话随访或临床复诊,根据症状评分来评估患儿的临床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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