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食用安全,并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就有关事宜发出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把进货关,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要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委托生产的,委托方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被委托方要按照规范要求对生产使用的原料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落实省以下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采购和使用原料的监管;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通知特别要求重点加强对采购和使用蜂胶、阿胶等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各地还要结合辖区实际,提出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原料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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