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种新药的不断问世,“药物热”也逐渐增多。尤其是不伴有其他不良反应的药物热易误诊误治,个别患者因不能及时停用致热药物而危及生命。
典型的“药物热”一般在用药7天至10天后发生,若以前接触过这次所用的药物,则常在用药后数小时内即出现身体发热,个别病例可短至1小时或长达25天。药物热的体温曲线没有一定规律,任何热型均可出现,多数患者仅表现为发热,而无其他症状。少数患者症状较重,出现头痛、肌肉关节酸痛、寒战等,部分病例伴有其他过敏症状。
除发热外,还出现了皮疹、哮喘等其他过敏症状,尤其是原发病已有好转,而体温仍高,或体温一度下降后再度升高,临床上又找不到引起发热或发热加重的确切原因,均应想到“药物热”的可能性。停药后体温在24小时至48小时内恢复正常。若再次用药后,又再次发热则确诊无疑。再次用药后,常在数小时内引起高热,甚至比原来的热度还要高,如果不将致热药物停止,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相关新闻
- 2011.01.04
- 2011.01.17
- 2011.01.18
- 2011.02.19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