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于2006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调解范围覆盖全省的专业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了4年多的实践摸索,截止到目前,医疗纠纷平均调解天数由初期的22天缩短到6.5天。也就是说,仅仅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一场医患矛盾、纠纷就可化解。
今天上午9时,省城太原医调委大楼内,来自翼城县的王大婶一家和工作人员一一握手表示感谢。“调解过程有理有据,让我们得到了该有的赔偿,才用了5天的时间,真的非常感谢。”王大婶说。而院方代表也表示接受调解结果:“这种调解方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优势。最起码,医院可以正常工作,不会因为这些矛盾、纠纷而影响到其他患者的就医及情绪。”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联组会上表示:两年内,卫生部将把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推向全国。山西作为全国第一个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省份,曾多次在全国性的会议上做经验交流。4年多的工作实践,使全省医疗纠纷处理呈现了“4个下降90%”的局面,即医疗纠纷案件进京上访、到各级政府上访、到卫生行政部门上访、政风行风热线投诉例数均减少了90%以上。
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组织,隶属于司法部门,从制度上保证了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引入专家评估机制,邀请医学、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参与调解工作,由专家共同对案件进行“把脉”和责任裁定。调解不收取医患双方任何费用,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了调解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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