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法制日报一篇《药品代理商聘专业公司建“黑”电视台》的报道引起业内广泛关注:“最近皖北、皖中地区有近千家电视台由私人违法架设,并以每天一台的速度在不断地扩张和增长,如今已发展到每个乡镇均有1~2台的规模”。“非法电视台通过播放不健康节目,甚至淫秽节目来提高收视率,拉拢各种药品广告,年利润能达90万元”。该报道称,这些非法电视台“‘台长’多为药品代理商”。有关业内人士指出,药品代理商插足非法电视台,凸显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尚存真空地带,农村基层市场药品推广亟待规范。
惊现台前幕后
《法制日报》称,经过多日走访,记者发现,“非法电视台”幕后有一条完整的黑色利益链条:有专门的出资方、有专业的非法建台团队、有足够多的信号塔可供使用,还有人会在各种检查前先通风报信。而充当这些角色的,分别是药品和保健品代理商、电视发射器销售商、通讯公司巡塔员……
那么,这些由“专业团队”以及众多角色参与建设的非法电视台都播放些什么内容呢?据当地老百姓讲,由于戏曲节目和广告多,大家叫它“唱戏台”,或者“大药房的台”。对这些私人电视台播放内容分析后发现,大多数节目都以“戏曲或电影+医药广告”的形式存在。而据利辛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大多是未经审核的虚假广告。
由此可见,保健品、药品广告已成为“黑”电视台的台前主角。河南一家专门销售发射用机并负责帮人建电视台的公司,居然“自己就有100多座电视台,覆盖河南、安徽、山东、湖北,一个台的广告一年能挣15万~20万元,全年,每天都播”。这家公司负责人称,“如果你们的产品需要代理,我们可以来做,100多个台都可以做广告,公司下面还有一个医药销售系统,之前做过很多药品和保健品”。
一些药品代理商并不满足于找这样的私人非法电视台做广告,利辛县委宣传部宣传室一位负责人说,很多私人电视台其实都是一些药商、药店投资的。这些药商、药店到地方找人代理,而不以自己的名义开办,一般情况下投入10万元便能完成;或者买好设备,让别人去找个信号塔播放。这样既可以把自己代理的产品“广而告之”,提高药品销售收入,还可以通过别人在自己电视台投放电视广告渔利。
监管真空尚存
据悉,近年来,安徽各级广电部门对私人电视台的打击力度都很大。从数据来看,每年打击的私人电视台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却屡禁不止。而伴随非法电视台横行的都是什么样的药品代理商及怎样的药品呢?
“目前,我国不法药品广告宣传五花八门,有些是正规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在宣传中走了样,比如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夸大适应症范围等等,也有些是在保健品中添加药品成分,或者不是药品宣传为药品等。而选择非法媒体渠道进行广告宣传的药品代理商,大部分是非正规企业,宣传的药品不外乎高血压、糖尿病等领域的治疗药物。”昌荣广告医药事业部总经理李卫民说。
在李卫民看来,药品代理商选择电视渠道进行广告投放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如电视台的品牌力量、广告投放成本、目标对象的针对性等。就目前而言,除了央视及部分省级卫视台以外,我国药品电视广告管理相对比较混乱。比如说,处方药不能在大众媒体上投放广告,但一些地方电视台还是违规在做。就广告价格而言,由于影响力大的媒体不能做,部分地方电视台就“狮子大开口”。特别是一些有一定品牌影响力、销售力强的电视台在这方面更是变本加厉。“目前,在省级卫视台黄金时段投放3~4条广告,一个月的广告费用大都在百万元以上,一流卫视台收费更是高达400万元/月~500万元/月。出于逃避监管及减少成本的考虑,一些药品代理商往往愿意选择地市级电视台甚至县级电视台。”
记者就黄金时段15秒时长的广告,向一家县级电视台广告代理公司询价,对方告知,“安徽省县级电视台均价3500元/月。不同电视台收费有差异,上下浮动500元”。李卫民说,投放成本差异巨大,是药品代理商愿意选择县级电视台甚至非法电视台投放广告的主要原因。“非法电视台没有节目制作成本,虽然覆盖面小些,但针对性强,成本也低得多”。
除却成本的考虑,非法电视台及违法药品广告之所以得以横行,还在于目前我国对这些领域的监管存在真空地带。“由于监管力量有限,目前我国对医药广告的监测多集中于中央及部分省级媒体,而难以覆盖到大量的地市级电视台和都市类报纸,连正规媒体的药品广告都难以规范管理,更何况是一些地下的非法电视台。”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这一说法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得到了印证。“药品广告治理牵涉多个部门,单就广告监测来说,我们一般只监测正规电视台播放的药品、保健品广告,而对于非法电视台则无法监测,更无法查处。非法电视台首先应该由广电部门来进行查处。”该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
整治须出重拳
近年来,随着药品市场的迅速扩容,我国药品电视广告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李卫民说,2008年,全国药品电视广告刊例价投放金额为69亿元,2009年增长到78亿元,2010年虽然小有回落,但仍然高达75亿元。而这一数据并不包括“黑”电视台的广告投放。
以一个电视台“拉拢各种药品广告,年利润能达90万元”来计算,如果安徽“数千家私人电视台”数字属实的话,那么这一非法药品广告市场规模就达9亿元。如此巨大的利益,难怪这些“黑”电视台屡打不绝。
李卫民认为,我国药品广告监管不力原因有三:地方政府出于发展经济的考虑,对当地企业的违法广告行为“纵容”;相关利益方对外地“肯砸钱”企业的“寻租”行为;各部门之间协调不畅且治理技术欠缺。“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处方药不能在大众媒体做广告。如果企业能做到‘有法必依’,政府部门能做到‘执法必严’,怎么能治理不了呢?”李卫民表示,对于私人电视台的药品广告,其实应该更好整治。“既然是非法电视台,广电部门和公安部门下些力气,联手砸了就是。”
目前,我国对于药品广告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药品广告审批权在药监部门,违法药品广告查处权在工商部门,而新闻出版及广电部门则负有把关职责。“如果各部门之间没有良好的协调机制,药品广告监管难免会出现疲软无力的状况。”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说,很多地方对于合法媒体的监管尚且不力,更遑论对非法电视台的药品广告监管了。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安徽当地在查处非法电视台时,对药品广告却“毫毛未动”。据了解,当地查处非法电视台的主力是广电部门和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的任务是查处发射机,对于建私人电视台的药品代理商只是查处其建电视台的事实,并不对其播放药品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理。”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李开银告诉记者,为了加大对药品违法广告的整治,甘肃省局不再单纯依赖工商部门执法,而是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治理办法。比如,发现违法广告就暂停所涉药品的销售,并把暂停销售权下放到市、州一级药监部门;责令药品代理商刊登不少于所刊发广告1/2面积(或时长)的更正等。“对于非法电视台的监管,需要广电部门和公安部门联手整治。但对于其药品广告,药监部门也应该好好想一想怎样介入整治,比如是不是可以加强对广告所涉药店的监管等。”李开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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