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断有市民打电话反映,郑州火车站周边卖烟酒、饮料、小吃的店铺在兼卖药品。包括晕车药、感冒药、六神丸、诺氟沙星胶囊在内均有出售。记者今日致电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这些小百货商店是不允许卖药品的,他们并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属无证经营行为,存在用药安全隐患。
据市民吴女士称,由于工作原因,她经常出差。有晕车毛病的她每次出差都会在家门口的药店买晕车药来缓解车上带来的不适。有一次到火车站发现晕车药忘记带了。其他乘客告诉她说,在车站附近的小商店里就有卖的,1元钱1片,很方便。“我当初还不相信,认为晕车药不会在小商店里销售,结果到商店门口一看,发现小商店里果然有卖晕车药的。”
根据吴女士的反映,记者在郑州火车站周边小百货商店发现,确实有一些不具备卖药资格的店铺在大张旗鼓卖晕车药。有些小商店还“越位”销售感冒药、六神丸、诺氟沙星胶囊等外出和旅行常备药品。
记者进入一家商铺时,恰好有名女子在买晕车药,“一块钱一片。一片恐怕没什么效果,最好要吃两片。”店主一边介绍着,一边拿出摆在柜台上的一瓶晕车药,倒出两片递给女子,女子也没看药瓶上的生产日期和说明书就离开了。
为何会在小店里买晕车药,买药女子告诉笔者,纯粹是为了方便,“在药店里买的晕车药都是一小瓶,每瓶里有几十片,偶尔出差才会吃一次,剩下的一般都是过期后就扔了,觉得挺浪费的。”在小店里买药不担心过期或有其他问题吗?该女子说,她没考虑过。
还有旅客说:“去药店买晕车药,又不零卖,这次吃完随便一扔,到了下次外出时,还得再买,太麻烦。车站附近的小店一般都有这些常用药卖,所以出差时无需自备,在车站附近花几块钱就能买到。”
商铺究竟有没有资格出售晕车药呢?记者今日致电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指出,根据《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这些小商店并不具备药品经营、储存和管理的基本条件,属于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并且销售的药品大多数已过了有效期或受到污染,给旅客带来安全隐患。
对此,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对这些无证销售药品或无药学技术人员销售处方药的,药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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