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取消了无法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3家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资格,还联合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在“福建省药械采购网”上公布了58家不良记录企业名单,确保了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福建省局发现存在“部分药品配送公司服务不规范,配送企业基本药物配备不全,不能按中标合同配齐、配足,未按采购计划按时按量配送”等问题。针对这一现象,福建省局派出检查组,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并召开了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代表现场对接协调会,全省8个设区市共131家医疗机构代表、144家药品配送企业参加了协调会。通过现场分析、查摆问题、沟通协调,由药品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代表面对面进行供货情况对接,有效解决了药品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同时,福建省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取消了无法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3家配送企业资格,还联合药品集中采购办在“福建省药械采购网”上公布了58家不良记录企业的名单,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取消其中标资格和下一批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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