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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须知
www.yongyao.net  2011-6-28 13:43: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Vea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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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期的吞咽能力差,大多数不会自服药品,口服给药要注意不要误入气管,特别是液体类药物,误入后会引起吸入性肺炎。

婴幼儿期的腹泻,不要过早应用止泻剂,以免肠内毒素吸收增加,病情加重。

婴幼儿期便秘时应从改善饮食着手,适当加些含有纤维素的蔬菜、水果、蜂蜜等,不要一便秘就用泻药。

吗啡、杜冷丁等药物容易引起婴幼儿中毒,抑制呼吸,一般不宜用。

婴幼儿期对苯巴比妥、水合氯醛等镇静药,耐受性都较大,年龄愈大,剂量也相对偏大。

儿童期

反应和成人不同

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但机体尚未成熟,对药物的反应与成人有所不同。

镇静药、阿托品、磺胺类药、激素等耐受性较大。

酸碱类药物较易发生酸、碱血症,应用利尿药较易引起低血钾、低血钠现象。

应用大量或多种抗生素(尤其是口服广谱抗生素时)比较容易引起消化功能紊乱。

四环素可使牙釉发育不良、牙龈发黄。

必须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发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

此外,家长在给宝宝用药时,应该牢记以下八项基本原则。

1.要明确诊断,根据病情用药。

2.选药时要有明确的指征。

3.严格计算用药剂量。宝宝用药的剂量一般可按照小儿的年龄、体重、体表面积三种方法计算。其中按年龄计算比较简单(肥胖或瘦弱患儿除外),即不同年龄儿童的用药是成人剂量的:1个月为1/14、6个月为1/7、1岁为1/5、2岁为1/4、4岁为1/3、6岁为2/5、9岁为1/2、14岁为2/3。

4.掌握影响药物的因素,注意联合用药,合用药品种不宜超过3种。

5.不要给患儿随意滥用成人药。

6.不要滥用常用药。

7.避免滥用滋补和维生素类药品。

8.用药时严密观察小儿的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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