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甘肃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市县建设方案》,推进该省中医药事业发展。
据了解,该《方案》提出,今后中医药服务将覆盖该省所有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的中医病床。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将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纳入乡镇卫生院考核范围。同时提出,甘肃省将鼓励并支持1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设置非营利性中医医院。
根据《方案》要求,甘肃省卫生厅要将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至同级综合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县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将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严格落实城镇医疗保险中医药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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