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药品零差率的实施,长久以来由“以药养医”形成的利益链条逐渐暴露。
过去,不同的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药品采购政策。陈佐君介绍,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参加政府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而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则自行采购。“由于医疗机构具有自行采购权力,有权选择药品企业,意味着医院仍可从药品采购中获益。”陈佐君说,同时,药品零差率后,医院失去与企业谈价的动力,这将导致药品价格反弹。
安徽的另一个突破就是:实施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切断了“医”“药”之间的利益链条。
2010年8月6日,《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2010年版)》出台,《关于重新启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布。16天后,安徽正式启动了面向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零差率药品招标采购,共有来自全国120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9676个药品参与了招标。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共计857个品规的药品入围。
此次招标的一大特点是率先采取“双信封”招标制度,就是药品企业分别编制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两个“信封”同时投标,只有满足技术标准要求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并最终由价格最低者中标。
"技术标"不是及格线,是录取线。”针对外界关于“低价”可能引发药品质量问题的担忧,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药招办主任徐恒秋说,在招投标过程中,“技术标”淘汰了48%不合格的企业。“既然进了门槛的企业都具有国家认可的各种技术资质,那么在其中选择低价者,就应不存在质量问题。”
同时,药监机构还发布了质量公告,对招投标环节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徐恒秋举例说,该省有一家药厂,其中有5个基本药品中标最低价,但由于被发布过质量公告,最终被剔除出局。
此外,安徽省还采取了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等办法,通过明确企业在全省或一个区域内的市场独占权,挤出价格水分。并制定刚性的省采购参考价,明确招标药品价格不高于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不高于基层实际采购价,不高于周边省份的最低采购价。
通过集中招标,安徽省基本药物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降价52.8%;省级补充药品平均降价51.7%,药价下降5成以上。
“最重要是保证了药品质量,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采购渠道复杂,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的局面。”徐恒秋说,基本药物中标产品品种中,77.8%是全国排名前400强的企业。
与此同时,基层卫生院配送难题也一并解决。安徽省明确规定,基本药物的配送由生产企业直接委托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在交货验收后30天内支付货款,减少了流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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