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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式“医托”集团化患者易被迷惑 存取证难题
www.yongyao.net  2011-10-28 21:12:49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candy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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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医托”所骗,她在五官科医院候诊时先后遇到三名“病友”,三人扮演不同角色,使得刘小姐渐渐失去辨别力,被骗至不法行医场所“就医”。近日,记者赶往刘小姐反映的“医托”所在地,但号称某健康咨询公司的办公地点大门紧锁,人去楼空。

沉寂已久的“医托”再次显现,而且,大有卷土重来之势。这是黄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郑凤和的强烈感受。2007年以来,黄浦区卫生局联合10几个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医托”进行了多年的严厉打击,黄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已连续两年没接到有关 “医托”的投诉。但今年年初,监督所又发现4个“医托”团伙。“我们接到一起打击取缔一个,不给他们生存空间。”

郑凤和说,根据最近执法案例来看,“医托”已向集团化发展。新型“医托”会以“某某健康促进公司”、“某某保健咨询公司”等所谓商业集团形式出现。不法人员先在其他区县工商局注册,披上合法的外衣。不法人员会拿着公司营业许可证到比较隐蔽的商务楼,把租赁的房屋场所装修布置成“健康咨询”,贴上医学宣传画、专家介绍等。“拉客”人员则是一些头脑活络能说会道的人,以抱着小孩的中年妇女为多,到医疗水平比较高、就医患者拥挤、看病住院都比较难的大医院附近,或堵在医院出入口,或等在马路边,伺机从事“医托”活动。这些妇女大多看准那些住不上院、挂不着专家号的外地或乡下来的、表情灰暗苦的患者及其家属,假称其本人或亲属也得过同样疾病,就是在“某某健康促进公司”看好的。在此过程中,三到四名“医托”会演绎各种角色拉近与就诊人员的距离,他们还会装出好心肠,把这些外来求医人员护送到租赁场所。

新形式“医托”存在取证难题。“医托”团伙经常选择在两区接壤、边缘化的、各行政部门巡查比较少的区域。同时,他们租住的楼层也都比较高,在一楼安装摄像头或安排人在底层望风。等到卫生监督员走到楼上租赁场所时,早已铁锁把门了。“即使侥幸抓住了,他们也会抵赖不承认。”郑凤和说,有时监督员快速冲进去,那几个“医生”拼命挣脱,卫生监督员不能强行拉住,“老板”百般抵赖,无人对证,违法行医证据难以取得。

而且,卫生、公安、工商相关法律法规至今仍没有针对“医托”的查处条款。过去还可以依据 《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师个人和医疗机构进行有限的处罚,但新型“医托”团伙既不属于医疗机构也不属于医师个人,遍查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竟无一条可适用的条款。依据公安“诈骗罪”,则需要从集团法定代表人雇用“医托”、他们拉患者、“医生”为患者诊治、患者交钱购药取得发票、累计金额超过4000元,证据全部固定并形成证据链,才可能以“诈骗罪”判刑。这几乎无法办到,因为卫生监督员不可能让他们连续去骗患者,累计达到足够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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