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卫生局获悉,济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日前已全面完成,全市4218名基层医护人员经过竞聘确定岗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年平均工资由实施前的2.7万元,增加到3.1万元。
7月22日,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确定了改革方案。之后两个多月时间,济南市卫生系统在省卫生厅指导下,经市医改办协调,打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旧机制,初步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性的新体制机制。
综合改革完成后,全市县(市)区卫生局每两个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基层机构每月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例达到40%,适当拉开同级别人员的收入差距。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年平均工资由实施前的2.7万元,增加到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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