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日晚宣布,经过半年多时间调查,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个别品种确实存在未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生产情况。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作出没收违规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共计600多万元,这成为四川对医药企业罚没金额最大的一笔。
今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蜀中制药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中药生产过程中违反GMP相关规定,随即收回了该企业中药GMP证书,并要求企业中药生产线停产整改。随后,四川对蜀中制药事件立案调查。
“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以次充好、虚假投料问题,但确实存在洁净区车间有地面损坏和地面裂缝;部分设施设备陈旧,维修、维护不及时等违规生产行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王涛说。调查组还发现,该企业生产的复方黄连素片、川贝枇杷糖浆未按相关要求生产,例如缩短川贝渗漉时间,使有效成分没有完全沁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总队长何珣说,已责令其召回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期间生产销售的上述药品。
据了解,经过半年多停产整顿,蜀中制药于日前恢复生产,其停产期间超过规定期限生产的中药制剂的中间物料已进行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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