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螺旋藻保健食品有关问题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有关问题回应如下:
一、针对螺旋藻保健食品有关问题,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保健食品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一段时间以来,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在今年2月23日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再次部署了保健食品监测工作,组织在北京、天津等6省(市)开展了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铅、砷、汞重金属专项监测,抽取了市场上流通的部分产品,共40个产品84个批次,涉及29家企业。根据监测(包括媒体反映)的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了13个可疑产品,并于2月29日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这13个产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各省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要求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产品依法查处,维护公众利益。
二、关于螺旋藻保健食品监测和监督检查结果不一致问题
监测和监督检查是监管的两项重要工作。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监测是通过产品抽样检测、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了解和掌握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而为监督检查提供重要导向。监督检查是为进一步查明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它必须经过现场检查、产品确认、监督检验等法定程序,行政处理只能以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程序和作用是不同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月29日下发的通知是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通知中所列监测不合格的13个产品是监测(包括媒体反映)发现的可疑产品,其中9个产品来源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测结果,判断标准为铅指标限量2.0 mg/kg,其他5个产品来源于媒体报道(含1个重复产品)。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13个可疑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本着对公众负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于3月30日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正式公布。这些结果是经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平行检验,严格依法定程序,按2.0 mg/kg的标准得出的结论。对于1个不合格产品和3个假冒产品已依法查处。
三、关于目前螺旋藻类保健食品执行的标准
1997年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是保健食品审评审批的执行标准。标准规定:一般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为0.5mg/kg,一般胶囊产品为1.5 mg/kg,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限量为2.0mg/kg。
标准虽未明确以藻类为原料片剂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但由于片剂产品的食用量一般与固体饮料相近,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的片剂产品铅指标限量始终执行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铅指标限量2.0mg/kg的标准。1997年卫生部批准的第一个螺旋藻片剂保健食品就是按照铅指标限量为2.0mg/kg的标准执行的。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此类问题组织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专家一致认为,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其它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包括片剂),铅指标限量为2.0mg/kg是科学合理的。
四、关于螺旋藻保健食品铅限量与一般保健食品不同的问题
铅是人类生存环境中普遍存在的重金属,水、土壤、空气中的铅都可能通过饮食或呼吸进入人体内。由于不同食品的每日食用量及其中铅的含量不同,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05)规定,不同类食品的铅限量也不同,如鱼类食品铅限量为0.5mg/kg、鲜乳铅限量为0.05mg/kg、茶叶铅限量为5mg/kg等。目前,国家批准的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产品一般每天食用量为2-6克,以2.0mg/kg限量计算,食用6克螺旋藻类保健食品的铅暴露量与饮用1袋(240毫升)牛奶或食用约半两(24克)鱼类食品的铅暴露量相当。因此,这一限量标准是安全的。1997年颁布的《食用螺旋藻粉》(GB/T19619-1997)规定,螺旋藻粉铅限量为2.0mg/kg。目前,欧盟食品补充剂的铅限量为3.0mg/kg。
- 20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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