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保健食品审评审批有关情况
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审批制,注册审批工作包括受理、现场核查、注册检验、专家审评、审评中心审核、行政审批等6个环节。其中,国产产品的受理、现场核查等工作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注册检验工作由认定的注册检验机构承担;进口产品的受理以及所有产品的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工作分别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部门承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采取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人员审评和审评专家委员会审评相结合的模式,目前是以审评专家审评为主。每次参与审评的审评专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随机的方式从审评专家库中抽取。注册检验机构应按照规定出具客观、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有关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注册检验机构收取。自2009年1月起,按照国家规定,保健食品审评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
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颁布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办法》等,组织开展审评专家培训和注册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对监管人员、审评专家和检验机构等的管理,始终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制度办事,加强对审评审批工作各环节的监督,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不断规范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工作,完善审评审批工作机制、制度和程序,落实审评审批责任,提高审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现场核查、产品技术转让等有关要求。
六、关于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从当前保健食品安全形势来看,总体上是安全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一些不法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品。如在减肥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二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如一些企业不按照批准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三是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严重。如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广告大肆夸大产品功效,甚至故意混淆与药品的界限,误导消费者。四是市场上假冒保健食品问题突出。如有些产品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志,有些产品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消杀产品批准文号等假冒保健食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2008年履行监管职责以来,针对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监管工作。比如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2011年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抽验保健食品15627种次,发现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7375个。此外,还大力推进法规建设,积极推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加强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制定常用保健食品原料技术要求,修订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推进检验检测和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提高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风险监测。
七、关于保健食品监管下一阶段采取的措施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社会广泛关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媒体曝光和公众关切的有关问题,认真研究部署,决定开展保健食品综合治理工作,强调严字当头,重典治乱。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日常监督,开展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二是抓紧完善监管法规规章,全力推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抓紧制修订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审评审批管理,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研究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产品管理方式。四是全面提高准入门槛,调整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修订功能评价方法和良好生产规范,规范功能声称;启动产品技术要求提高计划,开展清理换证工作。五是大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理性消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欢迎社会各界及媒体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营造保健食品良好市场秩序,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转变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欢迎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对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旗帜鲜明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申报、检验等行为,在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保健食品监管中的违法违规活动和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对存在的问题决不护短,决不姑息,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恳切希望社会各界对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将认真研究采纳,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改进工作。
- 2012.03.30
- 2011.04.25
- 2011.01.04
- 201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