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以确保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以药品质量风险控制为切入点,创新监管手段,完善药品流通监管体系”的思路,部署2012年药品流通监管八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杭州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各区、县(市)乡镇(街道)试点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培训,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上半年开展一次药品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完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加强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要求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对赋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进行100%核注核销,并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
四是强化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贯彻实施《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进行审批,从严监管;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行政许可、GSP认证和复认证、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关键质量岗位在职在岗监管;做好国家局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GSP宣贯和培训工作。
五是深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制度;研究制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信用评定标准;在开展“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活动的基础上,完善“诚信药店”评选机制。
六是推进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在完成单体药店信息化项目基础上,建立实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加强信息化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系统信息化使用管理相关规定。
七是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
八是继续强化药品流通重点环节的风险管理。加大对疫苗、生物制品等高风险类药品的监管,强化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
- 2010.12.31
- 20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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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