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启动三年,改革的成效如何?前不久,国务院医改办起草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上报至国务院。报告指出,新一轮医改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如期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交出了一份惠及全民的中国答卷。
新医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若说新医改的五项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恐怕很多民众并不认同。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医改启动了并不等于完成了,方案出台了并不等于贯彻了,文件下发了并不等于落实了……不能以出台了多少方案、下发了多少文件来断定医改任务全面完成,不能将“应该怎样”等同于“实际怎样”,更不能只看到成绩而忽视了问题。
新医改五项任务之一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这是本轮医改的重头戏,甚至被喻为一大制度创新。2011年7月,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旨在破除“以药养医”,减轻患者负担。但实际情况如何呢?巧得很,6月26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了一篇题为《基本药物在乡镇卫生院频遭违规加价》的报道,报道称,基本药物在乡镇卫生院被加价出售的情况普遍存在,100%的加价率不稀奇,700%的加价率也会出现。河北某地卫生院的院长告诉记者,他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药品加成取消后,地方财政并没有对基层卫生院做到足额补偿,很多卫生院不得不重走“以药养医”的老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在全国各地调研,所了解到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在不少地方有名无实,患者的用药负担并没有减轻。
公立医院试点改革也是新医改五项任务之一,试点是否成功呢?河北保定市是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在推行“总额预付制”过程中,却出现了公立医院限收、拒收职工医保病人的情况,致使很多职工医保病人住不上院。医保“总额预付制”是为了遏制过度医疗、节省医保资金,初衷很好,制度设计也很用心,但在实践中出了大问题。保障人们“病有所医”无疑是医改的最大目的,显然,仅从这一点来看,就不能说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已经“全面完成”。
上一轮医改误入医疗服务市场化的歧途,最终被认定为“不成功”,新一轮医改致力于医疗服务公益化,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改革目标。对于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而言,这样的改革目标何其宏大,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更不可能是出台几个方案、下发几个文件就能实现的。人们对医改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本轮医改,目前只是找准了方向、启动了改革、明确了任务,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还有很远的距离,很多改革还只是一锅“夹生饭”。只有对改革的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正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才有望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继续推进改革,不辜负民众的厚望。
- 201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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