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安全用药 > 用药警示 > 用药警示 > 正文
含苯甲醇注射液说明书须注明禁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www.yongyao.net  2012-7-12 16:2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candyxie
分享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下发通知,要求含苯甲醇的注射液说明书中必须明确标注“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未按要求修订的,一律不得上市。

近期,国家局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发现个别儿童使用含苯甲醇的注射液肌肉注射后出现“臀肌挛缩症”的病例报告。为保证儿童用药安全,国家局决定组织开展含苯甲醇的注射液说明书的检查

国家局在《关于加强苯甲醇注射液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5〕263号)中对含苯甲醇的注射液说明书已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处方中含有苯甲醇的注射液,必须在说明书上明确标注“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并要求凡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的注射剂,其说明书必须明确标注“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通知要求,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企业生产的相关药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在说明书中标注上述内容的,要监督企业立即落实说明书修订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修订的,一律不得上市。未按规定标注上述内容的已上市药品,一律责令企业立即予以召回,并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如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