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改推进,主管部门有意加强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的监管与规范,不过业内也担忧,若不能从医务人员正当待遇偏低问题入手恐难治本。
7月18日,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下称《规范》),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等各类人员行为,包括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取任何形式回扣,不骗取医保基金等。《规范》指出,各类人员如有违反条例,或将由纪检监察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酌情追究。
卫生部政法司、医政司等多位官员在发布会上详解了各项新规,称将以此杜绝医务人员的不合理行为。但会议未提及如何对医生的正常工作给予合理报酬。长期以来,医务人员因收取回扣等不规范行为造成的过度医疗,深深为人诟病,然而,多有医生认为,这都是医生待遇偏低所致。“只让马儿跑,不让马儿吃草。”一位北京三甲医院医生如是说,作为副主任医师,这位医生每月正常工资收入仅5000余元。
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会后回答财新记者提问时称,医生正常待遇偏低的问题确实存在,“医生现在的收入,跟社会平均工资、其受教育的年限、工作量来比,都明显偏低。刺医案件也给了医生一些刺激,确实应该关注医生的合理回报。”
对于在医生收入涨幅有限的同时,进一步严格规范医生行为,是否会造成医务人员流失的问题,赵明钢坦言“确实有这个可能”。他介绍,根据国际经验,医生往往是精英人群,有较高的收入、地位,也有体面的生活,在很多国家,医生的收入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至5倍,随着中国医改的推进,现在也在考虑提高医生的合理待遇,但同时也要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和其他行业的收入水平也要相衔接,“具体到薪酬制度调整,还是由人社部门来做。”
此前不乏一些医务人员公开表示,希望允许医务人员自由执业,通过充分的竞争,形成医生的市场定价,而非现行的行政定价。赵明钢认为,目前推行的医生多点执业与自由执业已相去不远,随着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医生已经可以选择在公立医院、私立医院甚至合资医院等不同的医疗机构执业,“我们也鼓励医生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如果现在还有一些问题,下一步政策还可以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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