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北京出台十八条新政 社会办医享受同等待遇
www.yongyao.net  2012-8-31 13:52:49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candyxie
分享到:

北京针对社会资本办医的鼓励政策30日正式发布。据悉,这是北京首次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出台相关文件,共18条政策措施,被业界概称为“京18条”。北京将允许社会资本在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建医院优先安排社会办医,对政府办医与社会办医的政策将“一碗水端平”,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截至2011年底,北京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3175家,其中社会办医院293家。社会办医院数量多、规模小、能力有限、后劲不足。

30日正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要求进一步开放首都医疗服务市场,优先选择并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合作、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本市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郊区新城、重点镇和新的大型人口聚居区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捐资举办医疗机构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此次出台的“京18条”,在市场准入、医保、税收、价格、土地、投资、人才、学术建设、政府采购等政策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真正实现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公平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