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话、两张说明书编织跨16省市假药大案
凭借一部电话、两张说明书,编织一起跨我国16个省市、案值达1.3亿元的特大假药案。案件中的祖传秘方竟是几个医药门外汉用危害人体健康药品成分的过期药磨碎配制而成。日前,记者从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获悉,制假售假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判刑。
2010年3月23日,鹤壁市民张某向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有人销售“川羚定喘胶囊丸”等假药。张某说自己通过传单看到一则药品广告,声称“祖传秘方能根治哮喘病”,于是就拨通广告上的电话,准备联系后邮购“川羚定喘胶囊丸”,“我一看邮寄地址是鹤壁市淇滨区军民花园四区3号楼3单元601信箱,就觉得可疑”。
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天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并将举报人寄来的假药和标签及使用说明书等材料送有关部门认定,得到的结果是:该“川羚定喘胶囊丸”无药品批准文号,“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鉴于该案涉嫌刑事犯罪,遂被移送市公安局处理。
通过侦查,2011年6月23日,警方在濮阳将宣传单中所留电话的犯罪嫌疑人路某抓获。7月8日,警方将组织假药货源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根据路某交代的线索,警方发现了该团伙涉及辽宁、河北、吉林等16个省市的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情况。鹤壁警方及时将线索上报。在周密部署下,公安部、省公安厅确定了以鹤壁为发起地,以濮阳为主战场,打击假药犯罪的“猎鹰六号”专案集群战役,并将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
2004年,当时还在濮阳某商场工作的路某通过男友的介绍认识了当时已经在销售假药的刘某(另案处理)。随后,两人商定,刘某负责提供药品的货源,主要卖“川羚定喘胶囊丸”和“康复关节炎胶丸”,路某负责通过电话推销。很快,不甘心挣死工资的路某就跟着刘某走上销售假药的道路。
刚开始,路某连药都没有见过,仅凭刘某的同伙小刚递给她的两张制作简陋的药品说明书和一部电话机,就开始了销售假药。
通过简单分工,路某、刘某、小刚结成了销售网,渐渐地整张网越织越大。“本药是根据我刘氏家传数代秘方精配而成,对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患者有特效,其有效率在100%,治愈率为98%以上,而且没有任何副作用。”
岂料这个“秘方”竟是几个医药门外汉用含有茶碱和醋酸泼尼松等危害人体健康药品成分的过期药磨碎配制而成。
日前,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审理后认定,2005年以来,被告人路某、刘某先后在鹤壁、濮阳两地伙同小刚向全国各地销售“川羚定喘胶囊丸”、“康复关节炎胶丸”,销售金额为1.3亿元,遂以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路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7万元;判处小刚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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